一、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云南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78号)(2017年2月15日修订)
二、政策兑现要点
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一等、二等、三等的高层次人才,由省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人民币的购房补贴和10万元、7万元、5万元人民币的工作经费资助,企业可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三、申报条件
1.民营企业应具备条件:在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缴纳税收总额中地方所得税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2012年以来首次从云南省行政区域以外引进;(2)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含5年)劳动合同且履行劳动合同满一年;(3)年龄在55周岁以下;(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有特殊技能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限制。
四、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第三方资质证明复印件;引进人才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状况及相关材料,国内外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成果证明材料,以及经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或备案的劳动合同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云南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评审认定申报表》,打印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中央装订),连同其它相关材料(含电子版)签署盖章。
五、申报程序
申报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用人企业负责申报、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专家评审认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对外公示、省政府审批、省财政下拨经费的程序进行。
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评审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1-6561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