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青年拔尖人才

 

 

 

“春城青年拔尖人才”是昆明地区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社会影响或同行认可度;具有较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的40周岁以下的杰出人才。

 

一、政策文件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823)、《 “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春城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二、政策兑现要点

 

入选人才培养期5年,培养期内给予专项培养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专项培养经费为50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所在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1:1配套。

 

入选人才正式履行相关协议后,在岗期间给予每年1.2万元特殊生活补贴(以月计算、按年拨付)。

 

入选人才在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市人社部门审核,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审定选送,可申请一次国内外发达地区研修访学资助。

 

入选人才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核定数额,不受所在单位职称总数和结构比例限制。

 

三、申报条件

 

(一)选拔对象: 昆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申报。入选后须连续、全职在昆明市工作不少于5年。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学风。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申报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社会影响或同行认可度。 2.具备较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力,研究方向有重要创新前景和突破可能。 3.发展潜力大,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开阔,潜心一线研究。 4.从事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取得一定成果或掌握核心技术;参与技术改造、升级,取得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到边疆、基层、农村提供技术服务,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或在承包、租赁、创办中小企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6.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后留昆工作的人才。

 

 (四)对在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人才可年龄条件放宽2岁、职称条件降低1档。

 

 (五)已入选云南省“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人员、当年已申报“春城计划”其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不得再申报。原昆明市“三五工程”“551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在昆明市工作5年以上的,可申报“春城青年拔尖人才”专项。 “春城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昆明市工作5年后,可申报“春城青年拔尖人才”专项,获得相应层次特殊生活补贴。

 

四、申报材料

 

 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劳动(人事)合同,任职材料复印件;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及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证明,获市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他附件材料。

 

五、申报程序

 

 昆明市“春城青年拔尖人才”,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汇总申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评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产生。

 

“春城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选拔一次,选拔数量和时间安排以当年度公告为准。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87165615187  6562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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