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云南省 “兴滇英才支持计划” 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党人才〔2022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政策兑现要点

 

 (一)个人补贴与培养激励

 

 1.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入选人才,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每人100万元;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文体人才每人60万元;青年人才每人50万元。引进人才不享受特殊生活补贴。

 

2.特殊生活补贴。本省入选人才,以月计算每年实际在岗工作时间,按年度给予特殊生活补贴。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在岗期间每人每年10万元;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文体人才,培养支持期内每人每年6万元;青年人才在培养支持期内每人每年5万元。本省入选人才不享受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3.人才培养激励。行政、工资关系隶属云南省,且申报之日前2年内在云南省工作期间,新入选世界级或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世界级或国家级奖励的各类人才,给予个人一次性激励。(具体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4.研修访学。入选个人专项的人才(高端外国专家专项、创业人才专项除外)在培养支持期内可申请1次研修访学资助。研修访学结束并达到考核目标的给予经费支持。国内研修访学每人3个月2万元、6个月4万元、18万元;国外研修访学每人3个月4万元、6个月8万元、115万元。经费直接拨付到个人,研修访学期间所在单位各项待遇不变。

 

5.博士服务团成员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6.“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包含访问学者培养经费和一次性补贴,具体标准按中央组织部相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支持

 

 1.团队建设经费。入选团队专项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团队建设经费支持。

 

 2.培养期项目支持。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人才在培养支持期内可申报项目支持经费。顶尖团队最高3000万元;科技领军人才最高1000万元;云岭学者,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最高5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最高200万元;创业人才最高500万元;产业创新人才最高100万元;高端外国专家、首席技师、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文体人才最高60万元;青年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最高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最高50万元。

 

3.科学家工作室。科技领军人才专项和云岭学者专项主要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学术研究的入选人才,特别是在云南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的,可申报云南省科学家工作室,最高支持1000万元,不计入项目支持经费。

 

4.离岸申报顶尖团队。

 

云南省行政区域外的科研团队承诺在云南转移转化项目成果,且成果转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后,可依托成果转化所在机构,离岸申报顶尖团队,最高给予30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不重复享受团队建设经费支持。

 

 (三)引才经费

 

 1.招才引智工作站。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国外、省外人才聚集地区设立“云南省招才引智工作站”,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优秀工作站名单,给予每站10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不重复享受引才伯乐奖。

 

 2.引才伯乐奖。各类人才中介机构、个人推荐的引进人才(团队)入选个人专项第一层次和顶尖团队的,每入选一人(团队)给予10万元;入选第二层次和创新团队的,每入选一人(团队)给予5万元。

 

三、开展方式和时间

 

 “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依托“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开展申报评审。每年4月至6月集中申报评审,按发布通知、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专项主管部门复核评审、报批审定、公告发文等程序开展。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87165615187  6562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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