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省突”人才、“ 省贴”人员)
“省突”人才是指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省贴”人员是指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
“省突”人才:云南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中央驻滇有关单位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年龄在55岁以下,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省贴”人员:云南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中央驻滇有关单位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科学研究、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岗位上以及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优势,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策文件
《云南省提高人才奖励标准实施办法》(云人社通〔2014〕84号)、《博士后站和省突、省贴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政策兑现要点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奖励2万元。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退休时,其退休费可增加5%,若两次获奖,可增加到10%。但提高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其原工资。
四、申报程序
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一次选拔120名(选拔等次以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为准);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选拔一次,一次选拔100名。
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荣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加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选拔;已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的人员不再参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选拔。
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云南省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并提交业绩、成果、事迹材料,获奖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等有关附件材料。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871-65615187 6562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