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0年7月28日,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0〕36号)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5号)。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一、文件出台的依据背景2017年9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